2008-04-10, 18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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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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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主
注册日期: 2007-05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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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Ansys论坛规则
本规则在“MATLAB中国论坛版规 ”和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制定。
1、不能发布与Ansys软件无关的帖子,版主对帖子的内容给予定位,并删除违规帖子,不再通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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